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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及电池出口coc认证
发布时间:2024-02-23        浏览次数:13        返回列表
新能源汽车及电池出口coc认证

新能源汽车及电池出口coc认证

新能源汽车及电池出口coc认证

 

UN R155是联合国出台的关于车辆网络安全的强制性法规,于2021年1月生效。要求自2022年7月起,出口欧盟的新车型均需要满足该法规的要求。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汽车”)成功获得德国联邦机动车交通管理局(KBA)颁发的UN R155(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第155号法规)车辆网络安全管理体系(Cybersecurity Management System, CSMS)符合性证书,成为国内首家获得德国KBA颁发此项认证的公司,附图是证书模板

 

随着全球能源危机发展起来的新能源汽车,被视为新时代理想的交通工具。近年来,积极开发新能源与可替代性能源,用以解决能源危机以及保护环境。

2021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生产354.5万辆,同比增长1.6倍左右,连续7年位居全球,出口31万辆,同比增长3倍多,超过了历史累计出口总和。

伴随新能源汽车销量在全球领域的快速提升,动力电池也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国内、国际市场都显示出了巨大商机。2021年我国动力电池产量219.7GWh,同比增长163.4%,出口量也呈现快速增长。

您是否想知道出口新能源汽车和电池需要取得目的地国家的什么认证?符合哪些标准呢?下面就请一起来了解一下。

部分国家/地区对新能源汽车的进口认证要求

 

1)美国DOT认证和EPA 认证

进入美国市场必须通过美国交通部的DOT安全认证。这项认证不是由主导,而是由制造商自行检测,再由厂家判断是否符合生产标准,美国交通部门仅把控部分零件诸如挡风玻璃、轮胎的认证;对于剩下的部分,美国交通部门会定期抽查检验,对于弄虚作假行为将予以严惩。

EPA环保认证同DOT安全认证相似,也是自行申报加部门督查方式,主管部门为美国环境保护署。

2)欧盟e-mark认证

出口到欧盟车辆获得市场准入认证需要获得e-mark认证,以欧盟指令为根据,围绕零部件的批准和车辆系统引入EEC/EC Directive(欧盟指令)进行检验,判断产品是否合格,通过检验后可使用e-mark证书,继而进入欧盟本土市场。

3)尼日利亚SONCAP认证

SONCAP证书是管制产品在尼日利亚海关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定必备文书(机动车备用零件属SONCAP强制认证产品范围),缺少SONCAP证书将造成管制产品通关迟延或被拒绝进入尼日利亚市场。

4) 坦桑尼亚PVOC认证

坦桑尼亚国家标准局规定,所有在PVOCPre-Export Verification ofConformity to Standards,装运前符合性评估程序)程序涵盖的管制产品(汽车及其零部件属管制产品范围)都必须进行检查,产品须符合坦桑尼亚国家标准或其认可标准,在此基础上出具产品符合性证书(Certificateof ConformityCOC)。

5) 沙特阿拉伯SABER认证

SABER认证是沙特阿拉伯标准组织引入沙特产品安全计划SALEEM后,于201911日启动的沙特产品安全计划的在线认证系统,是对出口沙特产品的符合性认证评估程序。201911月汽车零部件纳入产品认证清单。SABER认证流程与尼日利亚SonCAP 认证类似,产品首先要申请PC 证书,出货时对每一批次产品申请SC证书。

 

新能源汽车中的动力电池有关标准

中国标准:汽车用动力电池需符合GB 38031GB/T 31484GB/T 31486标准要求。

欧盟法规:汽车用动力电池需要取得强制性法规E-Mark认证,包括ECE R100ECE R10。材料需满足RoHS要求。

北美法规:汽车用动力电池需要满足UL 2580标准要求。

印度法规:汽车用动力电池需要满足AIS 038标准要求。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出口有关要求

根据《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TDG)、《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IMDG)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危险品规则》(IATA-DGR)等国际规章,动力电池被分为UN3480(锂电池单独运输)、UN3171(电池驱动的车辆或设备)两类,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在运输时需通过UN38.3测试。

 

虽然新能源汽车中所用的锂离子电池属于危险货物,但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运输的货物为纯电动汽车,运输专用名称为电池驱动的车辆,联合国编号为“UN 3171”,海陆运输时为非限制性货物,无包装要求;

2)如果运输的货物为混动汽车时,运输专用名称为易燃液体驱动的车辆,联合国编号为“UN 3166”,海陆运输为非限制性货物,无包装要求。

3)如果运输的货物为锂离子电池,运输专用名称为锂离子电池,则危险性类别为9类危险货物,联合国编号为“ UN 3480”,根据其包装导则的规定相应的包装类别为“II”。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应进行危险货物包装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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